Bestcloud群環企業雲網路訂購經銷商會員條款

請詳細閱讀「Bestcloud群環企業雲」網路訂購經銷商會員條款,並按下『我已詳讀並同意上述條款』鍵或使用本服務中之任何功能時,即視同已知悉並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

一、認知與接受條款

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群環科技」)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Bestcloud群環企業雲」(以下簡稱本網站) (http://www.bestcloud.com.tw)網路訂購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當您完成群環科技之經銷商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您及您所代表之公司/經銷商(以下簡稱會員)及其所轉售訂購商品或服務之終端用戶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群環科技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服務條款將隨時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會員應隨時注意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並立即通知相關終端用戶。會員於群環科技任何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同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二、 會員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會員同意以下事項:

(一)會員申請本網站服務,應提供會員正確、最新的資料,且無重覆申請註冊會員等情事。

(二)即時維持並更新會員資料,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三)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時,群環科技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帳號及本網站所有功能,並拒絕提供會員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三、 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

完成會員帳號及密碼的申請程序之後,會員將取得一個特定之密碼及會員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是會員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會員應負完全的責任。並同意以下事項:

(一)會員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會員應立即通知群環科技。

(二)會員每次連線完畢,均應結束帳號的使用。

(三)會員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均僅供會員本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合用。

(四)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群環科技無法辯識是否為會員親自使用之情況時,會員仍須對群環科技負擔損害賠償之責。

四、會員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會員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並同意及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或透過本服務購買之相關雲端商品,而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一)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二)  侵害或毀損群環科技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三)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四)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五)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六)  從事未經群環科技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七)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群環科技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八)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九)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群環科技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五、資料檢核及安全

(一)會員於本網站中所保存之資料,群環科技將採用安全交易模式予以保密,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其他第三者,但為完成該筆交易而提供給相關商品或服務之提供原廠、廠商、配合廠商或終端使用者,或有其他正當理由者,則不在此限。

(二)會員應妥善保管群環科技所提供之本網站/本服務專屬帳號及密碼,並避免外洩。使用會員專屬帳號和密碼進入本網站或進行本服務之所有行為,均視同該會員之行為,會員須負完全之責任。

六、 交易行為

(一)本網站所提供之下單交易服務非屬消費者保護法上所稱郵購或訪問買賣等特種買賣。

(二)會員在使用本網站進行網路訂購服務或下單交易前,應自行了解及確認欲訂購產品之相關資料,並應確保其所輸入或提供之資料與事實完全相符。使用本網站進行網路訂購服務或下單所為之交易如發生糾紛,均以本網站內(包括原廠或協力廠商)所保留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

(三)群環科技不擔保經銷商資料傳輸及顯示的正確性、亦不擔保前述資料不會被本網站等系統刪除。會員如

發現本網站或本服務發生錯誤,請立即通知群環科技指定窗口處理。

(四)會員使用本網站所輸入或提供給群環科技之相關資料一經群環科技確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認其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如確有修改之必要(如送貨地址、電話等),會員應立即通知群環科技尋求協助,否則應由會員應負完全之責任。

(五)會員使用本網站進行網路下單服務,仍須遵守群環科技之「經銷契約條款」、「付款條件協議書」等各項相關規定。如會員所訂購之商品或服務涉及原廠軟體授權服務或原廠雲端服務,例如微軟(Microsoft)雲端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雲端郵件、雲端備份、雲端文書等服務),則亦須遵守原廠相關授權、原廠線上使用合約(例如:Microsoft Cloud Agreement )及服務等級協定等,會員亦應於訂購後通知終端使用者遵守,如未來會員或終端用戶在使用上述服務時,有違反原廠相關授權、原廠線上使用合約及服務協定等,致群環科技或相關原廠遭受損害者,則會員應與終端用戶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會員同意使用本網站進行網路下單服務時,於群環科技通知確認交易成立前,群環科技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會員向群環科技發出訂購通知後,本交易尚須經終端使用者進行確認交易商品或服務,並非於會員使用本網站線上下單後交易立即已成立,交易成立與否群環科技將另行告知。會員若於使用本網站進行訂購產品後,倘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或有任何群環科技認為不適當而造成群環科技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群環科技均可視情況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會員資格辦理。若會員訂購之產品若屬於以下情形:

1.商品頁顯示無庫存。

2.須向供應商調貨。

3.轉由廠商出貨。

(七)因商品交易特性之故,倘商品缺絕、或廠商因故無法順利供貨之情況下,會員同意群環科技得視情況取消或修改交易 (訂單) 內容、或延遲交貨時間,並選擇以最適切方式告知。

七、計價方式

(一)  本網站所供之商品或服務,其計價方式應視訂購商品或服務之不同,分別採用年費型、月費型、計量型及月費及計量混合型等方式。月費型係指如使用範圍不變更的情況下,會員每月應支付定額月費,例如:雲端文書服務;計量型係指會員每月依終端使用者使用量之多寡計費;月費及計量混合型係指,會員如使用範圍不變更的情況下,會員每月除應支付定額月費外,尚須另行以使用量之多寡計費,例如:雲端備份服務。

(二)  當月發票金額計算期間:即每月19日為當月計費截止日(即計算上月18日至當月19日之該期間之計量費用及月租費用)。

(三)  群環科技於交付當月統一發票予會員時,如涉及到會員訂購時之數量變更或使用量多寡時,得提供相關資料供會員核對,若提供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視為無異議,會員應依約履行付款義務;若會員於上述期限提出異議,會員同意以本網站所提供之資料為準,若涉及原廠雲端服務,則以提供服務之原廠提供之資料為準,例如微軟(Microsoft)雲端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雲端郵件、雲端備份、雲端文書等服務)等。

(四)  付款條件:會員當月結三十天內付款(當月費用或應付款項之計算期間為上月二十六日至當月二十五日),會員應以現金、簽發票據或其他約定方式支付群環科技全額費用或貨款。如訂購商品或服務計費方式為月費型、計量型及月費及計量混合型者,群環科技則於每月二十五日開立發票。

(五)  如會員購買之商品或服務為微軟(Microsoft)雲端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雲端郵件、雲端備份、雲端文書等服務),因該商品或服務具專屬性,依個別終端用戶提供服務,故交易一旦成立,即不得要求取消訂購,如會員或終端用戶要求取消,除經群環科技同意外,會員仍應支付實際使用服務金額及當次交易總金額之違約金。

(六)  如會員購訂相關雲端商品或服務之終端用戶欲減少或增加授權使用者人數或儲存空間時,會員應立即通知群環科技,並代為進行變更訂購內容,如終端用戶自行進行透過雲端服務原廠,例如微軟(Microsoft)相關網站(例如:https://portal.office.com/ )進行變更,終端用戶因此所增加之費用,應由會員無條件完全負擔。

(七)  會員以支票或其他票據支付者,支票發票日或到期日超出前項期限或因可歸責於會員之因素未於發票日/到期日前送達群環科技收受者均視為違約未給付;會員如有任一筆費用或款項遲延支付時或發生本條第八項之情事時,其他未到期之費用或貨款均視為到期,並自遲延日起按年息百分之十二計罰違約金。

(八)  會員如有任何一筆費用或應付款項遲延支付或依破產法聲請和解、聲請破產宣告、依公司法聲請重整、經票據交換所公告拒絕往來、停止營業、清理債務或會員所提供之擔保品受強制執行或假扣押、假處分或其他保全處分,或有具體事實而認為有保全債權之必要時,群環科技得不經通知或催告,所有未到期之應付款項視為全部到期。如會員訂購之商品為原廠雲端服務,則群環科技有權不經通知,立即通知雲端服務提供之原廠,停止服務,且因停止服務所致會員及終端使用者之儲存於本網站及雲端服務原廠之相關系統內所有資料之損毀及遺失等,皆由會員或終端使用者自行負責,群環科技不負擔任損害賠償責任。

 

八、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群環科技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一)  群環科技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二)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三)  群環科技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四)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群環科技致使群環科技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九、責任之限制與排除

會員使用本服務瀏覽到的所有廣告內容、文字與圖片之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均由各該廣告商、產品與服務的供應商所設計與提出。會員對於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應自行斟酌與判斷。群環科技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不對前述廣告負擔保責任。 本服務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群環科技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群環科技並不保證本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會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亦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群環科技不負賠償責任。 會員同意於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有資料記錄,均以群環科技資料庫(包括原廠之資料庫)所儲存之電子資料為準,如有糾紛或訴訟,並以該電子資料為認定標準。

十、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群環科技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群環科技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群環科技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群環科技負損害賠償責任 (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群環科技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群環科技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

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並以書面信函方式聯絡群環科技:請郵寄至台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二段243號8樓 「群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estcloud群環企業雲」收 (請注意!此為限定用途,非關侵權事項通知之信件寄送至此將不獲受理,群環科技會員有任何疑問請至線上客服中心詢問)

十一、 會員資料的利用

(一)為提供行銷、財稅行政市場分析、統計或研究、或為提供會員個別化服務或加值服務之目的,會員同意群環科技、群環科技海內外分/子公司、群環科技百分之百轉投資公司(EX:群冠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關係企業,或群環科技之合作夥伴,例如訂購商品或服務之原廠得記錄、保存、並利用會員在群環科技所留存或產生之資料及記錄,同時在不揭露各該資料之情形下,得公開或使用統計資料。

(二)本公司將依據您提出可資確認之身分證明文件的申請,於三十天內提供本公司所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檔案,或答覆查詢,或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若您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請另外提出可資確認之身分證明,以備查核。若您申請查詢或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本公司得酌收相當費用。您亦可在本公司網站登入您的帳號及密碼,線上即時查閱您的個人資料檔案。若您委託他人代為登入者,您將負完全的責任。如果您自行洩漏自己的個人資料、會員密碼或付款資料給予第三人使用,您應就自己及第三人的行為負責。

(三) 在下列情況下,群環科技得查看或依法提供會員資料給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者:

1.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2.為履行本約定條款、或會員違反本約定條款時。

3.為維護本網站或本服務或其他相關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4.為保護群環科技、原廠、廠商、配合廠商、終端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合法權益。

5.其他正當理由。

十二、 特別授權事項

因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網路交易或活動,可能須透過原廠、合作廠商提供服務時,會員同意並授權群環科技得視該網路交易或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會員所提供之會員及終端使用者資料,提供原廠或合作廠商。

十三、 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

會員同意群環科技得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您的密碼、帳號 (或其任何部分) 或本服務之使用或提供任何繼續性之服務,並將本服務內任何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不論是否已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服務或任何部分,群環科技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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